close

中國沒有信仰自由,基督徒一直受到殘酷迫害,許多人被抓不但遭毒打、酷刑,還被侮辱、欺凌,人格尊嚴被踐踏殆盡。

回想起六年前被中共警察抓捕毆打、羞辱折磨的一幕慕,內蒙古赤峰市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真真(化名,女,36歲)至今仍感到氣憤和痛苦。

李真真回憶說,2013年6月12日,因電話監控,她被警察抓捕,教會及私人錢財共計18,000元(人民幣)遭擄掠。審訊中,警察見她不說,狠搧其一耳光,打得她耳朵「嗡嗡」直響,頭疼得厲害。

6月23日下午,因在提審中未得到想要的信息,獄警唆使犯人脫光李真真的褲子,勒令她一直站到晚上。接下來的幾天,獄警也不准她穿褲子,且從早上一直站到晚上,甚至讓她赤裸著下身去打飯。

直到28日再次提審時,警察才讓李真真穿上褲子。審訊無果,警察將她拖到一個沒有監控的房間,五六個女警窮凶極惡地毆打她約半小時,李真真被打得癱倒在地。被送回監室後,獄警仍勒令她赤裸著下身站著。更令人髮指的是,每週到外面放風時,獄警還強迫她赤裸著下身做操,讓男犯觀看。李真真崩潰到極點,只能以淚洗面,這樣的凌辱一直持續到她生理期開始才停止。

此後,獄警又給李真真分配超負荷的工作,幹不完活就對她進行毆打、罰站。此後還對她進行洗腦,威逼她寫不信神的決裂書,李真真未從。

被關押52天後,李真真才被釋放。

遼寧省阜新市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李淑芬(化名,女,56歲)被抓後也遭到羞辱、折磨。

2012年11月6日上午,李淑芬在傳福音時被警察抓捕。因審訊無果,警察於當晚11點將其押至看守所。獄警喝令牢頭:「給她脫衣服檢查!」兩名犯人一擁而上將李淑芬推到牆角,強行脫光她所有的衣服,逼她站在半米多高的平台上轉圈。牢頭將所有的犯人全部叫醒觀看,外面還有男獄警在看。這樣的羞辱持續十分鐘,李淑芬感到十分痛苦,心都要碎了。

因背不過監規,獄警罰李淑芬連續三天坐在水泥板上,還強迫她從事超負荷勞動,致使腎炎和冠心病復發,血壓高達200mmHg。半個月後,李淑芬才獲釋,還被罰款一萬五千元。之後,李淑芬留下了後遺症,只要天冷一點腎炎病就復發,雙腿膝蓋以下腫脹,走路都困難。

記者姚新晨報道

 
arrow
arrow

    follow478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